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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的通知
2024-01-1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推报省级候选人的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10日—1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奖学金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60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100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年成绩与综合排名在班级团支部前30%以内),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时长以企业微信为准,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五、工作安排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1月31日)

1.各二级学院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每个学院推报不超过2人作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1个科创团体作为校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候选单位;

2.各学院推荐人需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17:00前将报名表、汇总表、公示无异议证明的电子版及纸质盖章PDF扫描件,佐证材料及相关宣传材料(含个人成绩单、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个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的相关报道、个人获校级以上证书扫描件)的电子版PDF扫描件,以“学院+姓名+事迹类别”命名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1872280913@qq.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逾期报送视为弃权。

3.其他相关类别评审,上级要求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省级推荐阶段(3月)

各省级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推荐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4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60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00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32个优秀组织单位。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5月至7月)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以10名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合账号、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六、有关要求

1.规范遴选程序。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注重深入一线团支部,认真履行团支部、学院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校团委将同步调研各级活动组织发动情况,对组织程序不规范、学生知晓度过低的单位,取消其推荐人选参评资格。

2.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活动中,中国青年报全媒体平台将开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视频新闻评选活动,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发动人员积极参与。

3.强化跟踪培养。对本单位推荐上报及获评的“自强之星”人员,各单位要做好跟踪培养。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学院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要注重持续用力,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在校学生。

附件1-4

共青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